根據《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福州市財政局轉發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榕人社培〔2019〕72號)文件的相關要求,新型學徒制的培訓補貼標準中級工5000元/人/年。福建奮安鋁業有限公司自2020年12月起委托福州第二技師學院開展為期1年的新型學徒制培養。該學徒制培養班共60人,培養工種為鉗工,培養專業為機電一體化等級為中級工。2021年7月已為該企業預撥50%的培訓補貼12.5萬元。2022年4月,福建奮安鋁業有限公司更名為“奮安鋁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7月,該培養班已完成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目標,21人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和福州第二技師學院非全日制學籍畢業證書,符合補貼標準,最終應補貼金額為10.5萬元。因此,奮安鋁業股份有限公司應退回補貼資金2萬元(即實際應發補貼-已預撥50%的補貼:5000*21-125000元=-20000)。
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及時向福清市企業新型學徒制工作監督指導小組舉報。
公示時間: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7日
監督電話:0591-85222770
來訪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來訪接待處:福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職科
來信投遞: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11號福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506辦公室(郵政編碼:350300)
福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7月21日